如題
這是我讀完這本書的心得
很好的一本書,希望大家買來看看
男生女生都是
起初,我因為作者上過綜藝節目;本書上過各大銷售排行榜而買這本書。看完第一篇文章,我因為想了解男人們所愛的「女人」而讀這本書。
「女
王」這位作者說來不陌生,很早之前就聽說過她的芳名。那是在知名談話性綜藝節目上聽說的,一位在部落格寫作兩性關係的作家,幫助「戀愛中」獲是被「失戀」
而傷的人們走出陰霾的作者。說真的,我以前從來不讀這類型的文章,對以前的我來說,只有愛情世界中的弱者才會去讀兩性關係的文章;只有弱者才需要被救贖。
而我從來不想做一個弱者,不管在愛情或是事業甚至家庭。現在回想起來也不過是小孩子的胡鬧。自愚的是,我從來沒談過一場戀愛,我不是沒機會談而是常常就差
在某一步…好吧!或許是一大步吧!
二十年了,我錯過我能談最纯最纯愛情的時候。我第四次被喜歡的女生「不了了之」或說「拒絕」後。我想
「是吧!是我哪裡做錯了吧。」或許我堅持的某種戀愛之道有錯;或許我根本不適合談戀愛;或許我就是運氣不好都「喜歡」上不會喜歡上我的女生……。
「喂!你這堅持二十年的白痴也該讀點什麼了吧!來轉移注意力或是找方法解決啊。」
我拿起通識課的書單,看著密密麻麻的書名,選了我唯一認識的兩性關係作者寫的書─《我是女王》
每
當我決定要追求一位女生時,我總是認為把最好的拿出來;把她最想要的摘給她;把她奉為女神般的對待……。這樣有朝一日,真情感動天,我就能得到她的心;她
的愛。很好笑吧?人家說「戀愛中的男孩女孩都是不可理諭的笨蛋」,什麼蠢事沒做過。國中為了追一個女生,只因為她說我「胖胖的」我就每天睡前、早起做仰臥
起坐、伏地挺身。高中為了追一個它校的女生,每天凌晨早起繞路等公車「堵對方,說巧遇」。早起幫女生morrning call也有;晚上陪在電腦msn前熬夜安慰也有。隨call隨到、買宵夜、逢年過節的禮物、做司機專車接送……。結果,我當然是什麼女生也沒追到。好的結局對方會阻止我告白,糟糕一點會不理會我的行為舉止,最慘的也就幫別的男人養老婆而已。女王說:「不要做一個『濫好人』!」哈!我全做了。
每次我失敗後都理性的跟自己說「其實愛情不過是我自己在放大它的意義與內容罷了。它可以不代表任何東西只是一種身為動物的意識。」但感性的我卻老是犯同樣的錯誤。
愛
情中,我總是把「犧牲」當「美德」;「付出」當「回饋」。總是認為愛就該是無限的「付出」與「犧牲」;總是認為過程中我能不能得到都不是重點,重點是她知
不知道我愛她。作為雄性世界裡的「人魚公主」,我很難過的面對每一次女方的拒絕、打槍,但又很自豪自己的心胸、視野無比的寬大。我相信自己是愛情世界裡的
「稀世珍寶」、「保育動物」。愛不起的,或我不愛的,可惜的也是她們而已。
「原來愛裡追求的是受傷,放逐的浪人才能找到回家的路。」
但
是啊,這些年來一相情願的以為都是錯的。似乎只剩我的愛情觀是在距今的兩千年前的活化石。這種落差不是時代進步的太快而我跟不上,反倒是我從一開始就不在
對的資料庫更新資料。一直以來,我總看不順眼那些把無聊當有趣;沒品當娛樂的男人。我不喜歡跟任何女生混的像哥們;不喜歡開女生玩笑。這讓我覺得自己很不
「紳士」;讓我覺得對對方不「尊重」。可似乎現在這些都是必要的一樣;是追女生的必經之路?。女人們不是愛著「絕對」表現出愛她們的男人,而愛著「相對」
表現愛她們的人。怎麼說?越是對她們必恭必敬的;對她們太好的;對她們無思奉獻的;真的愛她們的都變的不太珍貴。相反的,或許平常不怎麼理她的那個人,或
許還會欺負女生的那個人;或許開女生玩笑開的有點過份的那個人……,只要能偶而對她「好」一點;偶爾表現出體貼的一面,似乎對她們來說都比較有價值。
一位縱橫情場多年的學長跟我說了:
「你別把那些你瞧不起的當做錯誤。你想,如果你明明是個好男人卻一直滯銷不是很可惜嗎?我跟你說,人都一樣。這些東西不是不紳士,而是打破對方跟你之間的牆。你就當做是強迫推銷自己給女人,然後再讓女人體會是不是真的是一個好男人的一樣……」
「所以人都,『犯賤』囉?= =」
「ㄜ...可以這麼說吧。」
是啊!好一句『人都犯賤』。我們都喜歡那個不喜歡你的;我們都喜歡珍貴的那一個。我們都喜歡被捉弄;我們都喜歡被「玩」弄;我們都喜歡受點傷再拿著這個疤痕說著自己的悲傷故事。誰不把自己當主角?
我不得不這麼認為。二十年間我也不乏有女生跟我搞曖昧;想找我聊天、出去;說「喜歡我」,但我卻一個也看不上眼;一個也沒有進展到下一個階段。為什麼?
慢慢的,我開始懂了。就跟女人們一樣,我也不珍惜那些得來易的「愛情」。我知道我所想的不是錯,但也不一對。或許真的玩世不恭才是活在當下的人吧。當然每個人都會說一樣的話:
「沒感覺就是沒感覺。」
「我
所追求的愛情太過沉重,這讓人覺得喘不過氣來;我太給的起別人,這讓人覺得不需要珍惜我所給的。我太豁達,而忘記自己該追求;我的愛情太『成熟』,也『成
熟』的很『幼稚』……。」看著一對對情侶在街上牽著手,我孤身一人開在東區的街上晃。想著書裡的文章,做出以上的結論。
單身很開心沒錯,我不用煩惱別人;不用為別人而活。我能有更多我自己的時間;我能把有限的金錢都用在我自己身上。夜景、溫度、車速、美食、美景……都是我自己享有。
我說不上寂寞或不開心,但總覺得不怎麼踏實。這種感覺,很像在重慶北路交流道排隊下交流道。隊伍的長度使我平視著圓山大飯店。結果一直有車子在交流道出口右側的慢車道差隊要離開交流道。然後我自己只是苦笑的覺得自己怎麼這麼守規矩,結果抵達目的地時還遲到了。= =
「是忌妒嗎?也許吧。」
我相信自己能做的事情很多,但都比不過任何一個有人要的「男朋友」。即使我能把「愛情」這東西分析的頭頭是道。也比不過一個好幾年前交過一個女朋友過不到一個禮拜就被甩的單身漢說的愛情觀。我忌妒著原來愛情也可以那麼簡單,也忌妒著原來愛情是那麼的難。
我所堅持的其實也不過是「想要付出」的心情。好久好久以前,我就一直想找個地方付出我所學到的東西。不論是愛人的方式或是生命,我都想找人分享這些東西。我找了好久好久,可是都找不到。或許,是時候鬆手let it go的時候了。
看著這自己緊握的拳頭鬆開的那一瞬間,原來我什麼也沒抓住。還好,直得慶幸的是,我在過程中沒傷害任何人。但糟糕的也是,我在過程中總是傷害著自己。
到這篇為止都是舊的網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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